曾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红色通缉”对象的原新华财富实际控制人郑孝和被正式提起公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潜逃希腊达两年之久。
4月10日,深圳证监局发布《深圳证监局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新华财富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警示》。风险警示显示,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私募基金管理人新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新华财富”)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近期公开开庭审理了新华财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熊某、贾某、曹某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熊某等三人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个月、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据《今日财富》杂志查询广东省及广州市警方通报得知:早在2017年9月,新华财富的众多投资者向广州天河警方报案:在新华财富购买的多只基金产品未如期兑付,涉嫌欺诈投资者。
广州警方随即对新华财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时任新华财富实际控制人的郑孝和批准逮捕。
然而,郑孝和早于2017年8月“闻风”潜逃境外。在“猎狐行动”期间,中国警方向国家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报申请。
2018年7月,国际刑警组织对郑孝和发布红色通报;
2018年8月3日,中国警方获知郑藏匿希腊的重要线索,希腊警方依据红色通报将郑孝和拘捕,中国警方随即通过外交渠道向希腊方面提出引渡请求;
2019年4月,希腊方面同意引渡郑孝和;
2019年5月16日,中国警方将郑孝和押解回国。
(郑孝和被警方引渡回国)
据广州警方侦查发现,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期间,郑孝和等人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公司网站、群发短信、QQ公众空间、微信朋友圈等公开方式,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金额巨大,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给被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郑孝和作为新华财富法定代表人兼实际控制人,事发后拒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就在“东窗事发”前两个月,新华财富因在产品成立募集、运作管理中违反相关法规,作为时任总经理的郑孝和被深圳证监局予以公开谴责。
有业内人士告诉《今日财富》杂志,如果郑仅涉嫌“非吸”罪名就逃亡国外与情理不通,或恐涉及更严重的犯罪问题。
(新华财富官网通告)
《今日财富》杂志发现,新华财富早在2018年12月11日发布《给新华财富存续基金投资人的通告》中表示“公司实际上已进入紧急状态,因此不排除解散公司和停止债务催收及项目管理的基本工作”。
据了解,银保监会于2019年以来逐步开始排查和清理整顿信托公司的债务和风险,刮起了“监管风暴”,民营类信托公司成为重点清查对象。新华财富合作机构中基本都是民营系信托,如新华信托、四川信托、国民信托、民生信托、华澳信托、渤海信托、中融信托、新时代信托。部分民营信托公司被监管层要求引入战略投资者来化解风险。
“丑闻”缠身的新华财富恐被监管层勒令退出市场。从种种迹象表明,新华财富已自身难保,已经成为一块“烫手山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