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居高不下,盗刷如何定责?银行卡纠纷多项裁判规则改变
2021-07-08
ÉãͼÍø_401686017_banner_ÐÅÓÿ¨Ö§¸¶£¨ÆóÒµÉÌÓã©.jpg

今日财富FortuneToday(ID:FortuneToday-)

文 | 卫思绮
编 | 全   卓


2020年9月5日下午,建设银行用户雷内收到手机短信,发现自己的建设银行借记卡被自助取款3次,POS消费6次,损失合计26.8万余元。

 

一审秀洲法院判建设银行承担因伪卡盗刷造成损失的90%责任,雷内承担10%的责任。建设银行秀洲支行赔偿损失24.1万余元。

 

实际上,近年来,伪卡盗刷、网络盗刷案列层出不穷。在各案例中,一部分持卡人胜诉,成功保障自身利益。但也有案件因持卡人举证问题或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

 

在司法实务中,银行卡盗刷相关法规逐渐完善。2020年施行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以及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推动发卡行增加对安全技术方面的投入,也增强持卡人对卡资金的保护意识。



1
盗刷非偶然认定有要求





(《今日财富》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根据裁判文书网数据,《今日财富》搜索“银行卡盗刷”关键词发现,截止2021年7月7日,总共有1711篇裁判文书,当中不乏多次申诉案件。

 

例如在裁判文书网系统呈现靠前的案例中,工商银行仅1例案件用户请求被驳回,其余4例均判决由于发卡行存在过失导致用户损失需承担责任。在浦发涉及的案件中,3例被判发卡行过失,剩余5例因证据不充分或仍在调查驳回用户请求。

 

在过往案例中,银行承担盗刷责任主要由于银行出现系统操作、设备性能及相应管理的问题。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具有更为专业的风险防控知识和风险控制能力,其应为保护可能的受害人而施以必要的注意义务,从而采取必要措施,排除潜在危险,避免或减少损害发生,以维护客户及金融市场资金安全。

 

此外,还有多起用户诉讼请求被驳回的案例。例如2020年黄女士与浦发银行长宁支行的信用卡纠纷,根据浦发银行主张,黄女士未按照领用合约的约定将银行卡出借给他人导致信用卡被盗刷,责任并非属于发卡机构。因此上海金融法院驳回了黄女士关于撤回原审判决改判一审还款的上诉请求。

 

据悉,银行卡盗刷主要分为伪卡盗刷和网络盗刷两种形式。

 

招商银行相关负责人曾向媒体表示:“伪卡盗刷是指不法分子通过在ATM机或POS机具上加装具备磁条卡信息读取功能和信息存储功能的侧录设备后,当持卡人在ATM插入卡片或在POS机具上刷卡时,对其磁道信息进行侧录,并将侧录的磁道信息写入其他卡片中,制成伪卡,后续再通过ATM取现、商户POS机盗刷等方式盗取银行卡内资金。而网络盗刷是指不法分子通过短信或社交软件等途径向持卡人发送不明链接,诱使持卡人输入银行卡号、身份证件信息、短信验证码等信息后,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伪冒绑定银行卡,进而通过快捷支付、条码支付等无卡支付方式盗取银行卡内资金。”

 

浦发银行向《今日财富》表示:“伪卡是由于客户使用信用卡时(如POS机刷卡),被外部不法分子通过技术手段利用复制的伪卡进行交易,而商户没有识别伪卡交易的义务,从而造成信用卡被盗刷。从伪卡发生的场景来说,与持卡人所使用的刷卡环境、以及与收单机构对商户、POS机具管理有关。”



2
侵害形式多样投诉居高不下



除裁判文书网所呈现出的银行卡盗刷案件外,随着网上和移动支付业务的增长,个人信息泄漏风险急剧增加,新的问题接踵而至。

 

近年来,为吸引更多客户,银行不断推出更加便捷的小额支付服务,其特点为快速绑定银行卡,支付时无需输入用户的银行卡号以及密码。看似快捷高效的支付方式成为用户存款被轻而易举盗取的主要原因。银行通过短信的方式验证用户身份以便提高使用效率,但同时这样的高效方法致使非法分子更容易拦截短信并成功盗取用户存款。

 

另一方面,用户使用的App存在侵害用户权益的风险。非法阅读用户隐私信息导致用户信息从第三方App泄漏。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截至6月21日“银行卡盗刷”相关投诉量达1812条,问题集中在银行不作为推卸责任、未经用户同意强制办理以及私自扣款等。

 

对此,浦发银行向《今日财富》表示,一般在接到客户反馈发生盗刷交易后在避免损失扩大同时,会有专人对盗刷事件调查,如确认属于客户无责的盗刷事件,会及时为客户免除该盗用交易产生的金额损失,并做好客户安抚及风险宣导工作,也会建议客户向当地公安报警。



3
法规出台,多项裁判规则改变



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七条规定: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借记卡持卡人基于借记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本息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信用卡持卡人基于信用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返还扣划的透支款本息、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未能出台之前,尽管有《商业银行法》、《侵权责任法》这样的法律依据,但针对银行卡盗刷案件无明确法律规定,导致该类案件尚处于法律适用的空白地带。因此对于银行卡盗刷案件事实认定难以及裁判尺度不一等问题频频出现。

 

在相应法律法规得到完善的同时,商业银行需要提升对客户账户存款的保护意识,增加技术安全方面的投入也是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

 

同时为应对持卡人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发卡行对客户教育培训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称如银行未对用户告知清楚网络支付的功能和风险提示,导致银行卡被盗刷,持卡人不承担责任。

 

在2020年施行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文件中指出三个重点监管领域:规范金融机构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信息和解决金融消费争议。在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体制之余,明确消费者投诉细则以及增强消费者风险意识。

 




如需转载请与《今日财富》杂志社联系

版权及商务合作电话:021-50388577

投稿及新闻线索邮箱:021-50388572

非工作日联系电话:18017346861
未经《今日财富》杂志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图片



加载中

今日财富

  • 联系电话:021-50388577
  •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620号中融恒瑞国际大厦东楼901B
以“创造财富新思维”为理念,致力打造连接中国创富者和财富管理者的媒体平台。
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