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高层变动后涉通道业务赔偿,业绩亮眼的光大信托称将上诉
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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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财富FortuneToday(ID:FortuneToday-)

文 | 黄晓峰
编 | 鹿   田


在信托严管的2020年,光大信托表现了强劲的增势。根据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显示,2020年的光大信托实现营业收入56亿元,同比上涨35.3%;净利润28亿元,排名行业第五,同比上涨34.6%;ROE(净资产收益率)21.85%,位列同业第一。


但是,在光鲜业绩的背后,快速扩张仍有隐忧。此前,据《证券市场红周刊》报道,2020年光大信托弘信10号、信益21号、弘信6号、智兴5号、广元建投1号等多款信托计划都出现过兑付风险。


业内认为,通道业务大量违约跟光大信托的发展战略有关。为了快速壮大,光大信托通过扩大通道业务谋发展,相关业务爆发式增长,业务体量大,也造成了有瑕疵通道业务的聚集。

 

近期,光大信托又因一起通道业务赔偿案被法院判决需承担100%的本金损失和资金占用,引起业内震动。这是继华澳信托因通道业务被判罚后,全国第二起信托公司因通道业务被判罚的案件。对此,光大信托向《今日财富》杂志表示,公司将就此案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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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业务不免责,法院认定多项违规

据悉,该案是投资者诉天津大业亨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业亨通”)、光大信托的侵权责任纠纷,近期由北京朝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大业亨通、光大信托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陈某投资本金损失100万元及其资金占用损失(以1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3%计算,自2018年6月25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回顾案情,大业亨通于2017年6月计划发起设立大通阳明18号系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募集资金2.25亿元,投向光大信托受托管理的“光大・大通阳明18号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用于受让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简称“工大高总”)持有的上市公司*ST工新6600万股限售流通股收益权,并由工大高总对其转让的股权收益权按约回购,同时设定股票警戒线、平仓线。

 

但大业亨通作为大通期货的全资资管子公司,大通期货又是哈尔滨工大集团子公司,与工大高总存在关联关系。而上述资管计划到期后,投资标的*ST工新出现重大违规,所持有的6600万限售流通股被多家法院查封冻结,大业亨通未能兑付投资款及收益。

 

由于大业亨通、光大信托向其推介上述资管计划时,提供了《大通阳明18号集合资管计划推介材料》、《大业亨通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并反复强调本资管产品是信托公司作背书,故投资者请求法院判令大业亨通、光大信托赔偿他的损失。

 

北京朝阳区法院认为,在此案进程中,光大信托有以下几点违规:

 

1. 光大信托在相关信托计划成立时,未按照《银监会关于印发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该信托产品进行登记,也未按要求补办信托登记,违反了有关规定

 

2. 大业亨通、光大信托没有向投资者送达过《光大・大通阳明1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和《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投资者并不知晓信托文件及交易文件的具体约定,光大信托又未按有关规定办理信托登记,使得投资者无法通过公开途径查询信托计划详细信息

 

3. 光大信托对该信托资金是集合资管计划资金,来自于投资人而并非是大业通自有资金,以及大业亨通与融资方工大高总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均应是明知的,而且在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交易中仅由工大高总办理了《账户限制单》及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公证,该信托产品风险较高

 

4. 在此情况下,光大信托未按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事前进行尽职调查,就可行性分析、合法性、风险评估、有无关联方交易等事项出具尽职调报告,仍与大业亨通签订事务管理信托合同,约定光大信托不做尽职调、不盯市、不承担主动管理职责

 

综上,法院认为光大信托在履行合同时未按照法律规定恪尽职守,且在投资标的触及警戒线、发生可能对财产产生重大不利情况时未督促大业亨通质押股票、申请强制执行,对投资人的资金损失持放任态度,未尽到其作为受托人应尽的谨慎有效管理并维护受益人最大利益的法律义务。由此,光大信托也应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光大信托称正对此案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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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原董事长调离,光大集团再现人事变动


然而,就在光大信托交出亮眼业绩之际,1月21日,据消息人士称,光大信托内部已宣布免去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闫桂军职务,另有任用。由光大集团协同发展部总经理冯翔接任,目前相关任职资格进程还在批复中。

 

据悉,闫桂军是光大信托的“灵魂人物”,一直带领光大信托从排名倒数第三挤入如今的业界前十,其于2015年4月出任光大信托总裁,任职期间,公司管理信托资产规模、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分别达到重组之初的15.66倍、6.73倍、6.63倍、7.19倍。

 

掌管光大信托前,闫桂军历任中国光大银行总行公司业务总部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浙江(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光大集团金控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将,光大信托在内部公告中只字未提其去向,只说另有任用,不禁使业界猜测,市场甚至一度出现董事长被带走的传闻。

 

接任的冯翔曾是光大最年轻的一级分行“指挥官”,据资料显示,冯翔曾任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客户经理、公司部总经理、分管行长;2010年起担任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2016年底担任光大银行总行投行部总经理,此后任光大集团协同发展部总经理。

 

“冯翔书记出任董事长,还兼任光大集团协同发展处的工作。今后光大信托一定会在集团协同发展,资源充分利用方面,有很大的变化。”接近光大信托人士向《今日财富》杂志表示,而这位“80后掌门人”接任光大信托后是继续延续前期发展的强劲势头,抑或改变风格,目前尚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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